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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信托成功案例之04――
鄂尔多斯市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2003年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是全国获准保留的59家信托投资公司之一,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企业筹融资达60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成功发行呼市、鄂尔多斯、包头东河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托计划,并于2005年顺利完成了首次收益分配。
二、管理团队
1、管理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金运用管理机构的分别独立设置、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从而在组织结构上保障了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2、受托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在资产管理、投资运营、信贷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优势,有效管理运作信托财产,实现投资者收益最大化目标。
3、信托计划执行经理
陈晓春,男,28岁,经济学学士,证券投资分析师,任信托项目一部项目经理,具备多年的证券、信托、金融从业经历,拥有丰富的信贷管理、项目评估、投资分析、项目投融资运营管理经验。因原信托经理离任、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05年3月接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管理事务,采取增加抵押担保措施等有效方式推动了信托财产的优化运用、科学稳健、合理配置,初步实现了公司项目年度收益回报,顺利完成了首次投资者收益的分配。
三、信托计划概况
信托计划名称 |
鄂尔多斯市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托计划规模 |
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
信托计划期限 |
三年期、四年期 |
预计年收益率 |
三年期4.5%、四年期4.8% |
收益分配方式 |
每年分配一次收益 |
信托收益的纳税 |
信托收益暂不纳税,国家相关税法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
信托计划流动性 |
本信托计划可以依据信托文件规定方式进行受益权转让 |
信托资金运用范围 |
以贷款方式运用于鄂市新城区城建项目 |
信托计划推介期 |
2004年7月22日至8月22日,推介期为1个月 |
认购金额起点 |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整,并以一万元整数倍递增 |
注: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269万元人民币,本信托计划宣告成立。
四、信托计划风险揭示与管理
风险点 |
(1)管理风险 (2)经营风险 (3)政策风险(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
信托资金还款来源 |
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公用事业收益、新区土地出让金收益、财政收入预算还款 |
信托资金保障措施 |
经鄂市人民政府承诺与人大常委会批复当还款来源不足时,由鄂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鄂市新区管委会提供新区超值土地抵押担保 |
五、成功经验
本信托计划是我公司首支在我区能源重镇鄂尔多斯市发行的市政类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的发行加强了与公司资源富集地区政府、公用事业领域的联系与合作,提高了公司在地方能源产业、资源支持型经济区域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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