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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汽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分类:其他产品
类型:
期限:1.5年
产品状态:已成立
产品规模:9110万元
成立日期:2010-4-12
项目经理:娄源勇
预期年收益率:A类:8% B类:8.5%
产品简介

1. 产品简介

 

信托产品名称

东岳汽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

本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为9110万元。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期限为1.5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认购起点

人民币100万元起,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投资者资格

合格投资者

预期收益

本信托计划下优先信托资金的预期净收益率分为A、B两类,分别为:

A类: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8%/年。

B类:300万元≤认购金额,8.5%/年。

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到期时还本付息

资金运用方式

信托资金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由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给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信托资金专项用于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指定品牌的汽车。信托计划运行采用账户封闭管理和合格证管理方式,并运用专户监管、专用资金、现场管理以及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手段,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担保方式

1 股权质押

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议,同意以其100%的股份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公司担保

中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偿付该信托贷款项下的信托贷款本息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法人作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刚作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代理信托资金收付机构

 

推介期

2010年  3 月 24  日至  2010 年 4月 9  日

推介地

 

 

2. 产品特点

2.1 安全稳健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采用账户封闭管理和合格证管理的方式,并运用专户监管、专用资金、现场管理以及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手段,确保了信托资金的安全性。

在信托产品的设计上采取了结构化操作模式,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用3000万现金作为劣后资金加入本信托计划,劣后资金作为对于偿付优先受益权资金具有较为明显的保证。

担保方式上采取了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中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刚作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产品安全稳健。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在信托计划到期前三个月,由监管银行和信托公司随时监管封闭账户的运行情况。在信托计划运行的最后三个月内,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监管账户内现金流情况要求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随时补充现金。如果账户中的现金数量不足覆盖本信托计划的本息总和时,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批准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订购新车。济南东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只能销售库存的汽车,通过净现金流入加以解决;如果账户中的现金数量超过本信托计划的本息总和时,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只批准超过信托资金本息总和的部分用于汽车的订购。

 

2.2 收益可观

本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率为8%,与同期银行存款、国债和企业债券等相比,收益可观。

 ☆ 本信托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比较

 

国债

定期存款

本信托产品

18个月

18个月

18个月

年收益率

2.55%

2.25%

7.5-8%(预计)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支付

本金兑付方式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

风险

风险低

 

2.3 流动性高

  本信托受益权可依法转让和继承等,手续简便。

2.4 监管严格

信托资金封闭运作,并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本信托财产管理使用的监管银行。监管行负责监督信托资金的使用,以保障信托财产的安全。

2.5 风险隔离

信托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

3. 受托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2009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是全国保留的59家信托公司之一,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2004年以来成功发行城市基础设施、企业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教育产业、机械制造、房地产等多个信托计划,并顺利完成到期信托计划的本金兑付及所有信托计划收益分配。

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致力于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为客户提供稳定的、高额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信托业的投融资优势,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建设等项目提供融资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信托业的投融资优势,先后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企业建设项目筹融资达350多亿元人民币。核准重新登记后,公司跨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相继成功发行了锦程系列、金丰系列、富贵花系列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哈尔滨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和多家商业银行开展银信合作,开发了多层次、多形式的理财和投融资产品。公司拥有一批稳定的、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客户群和战略合作伙伴。

4. 投资人认购须知 

4.1 投资者须遵循“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认购原则。

4.2 投资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4.3 投资人持必备证件到受托人指定场所缴款并签署相关信托文件。

4.4 投资人签约必备证件:

4.4.1 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4.2 投资人为机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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