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我公司与包商银行包头分行首次合作,成功发行“新信·百合花系列二号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继包商银行总行后,我公司成功开拓的又一业务渠道。
本次信托计划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向内蒙古东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贷款,期限一年。为保证到期还本付息,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评估价值约1.02亿元的土地抵押,风险防范措施到位。
本次“新信·百合花系列二号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 成功开拓新的业务渠道
此次合作是包商银行包头分行第一单银信合作业务,鉴于包商银行包头分行无此类合作经验,我公司就合作模式、操作流程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以高效率的工作使信托计划成功发行。得到包商银行包头分行的认可,并有意向与我公司达成长期合作伙伴。为我公司开辟又一新的业务渠道。
2、 有效维护原有业务渠道
至2010年3月,我部先后与包商银行总行成功合作“包商银行茉莉花一号1期-5期信贷资产转让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新信·百合花系列一号一期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与包商银行总行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与其包头分行的成功合作,进一步打开我公司与包商银行的全面合作,更加夯实我公司与包商银行的合作基石,拓展新渠道的同时,进一步维护原有业务渠道。
3、 树立品牌效应
我公司以信托产品命名系列化为前提,全面树立我公司信托产品品牌效应。“新信·百合花系列”信托产品正如其名,纯洁、高雅,给人以舒适、安全之感,呼应“茉莉花”系列,以“花开富贵”为宗旨,使新时代信托的品牌在人们心中如鲜花般美丽绽放。(信托二部 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