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指南

 

  一、申请

  委托人在我司网站上浏览本信托产品的相关文件资料,在对本信托产品了解充分后,若欲认购本产品,可电话咨询我司工作人员,并提出口头申请。经我司许可,委托人可进入汇款阶段。
  注:我司不接受未经许可直接划款的认购资金,因擅自划款而给您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司不承担责任。

  二、汇款

  经我司许可后,委托人将信托资金汇入受托人指定的信托归集账户,信托归集账户如下:
户? 名: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林荫路支行
帐? 号:0603014019200013074
同时委托人在受托人网站上下载《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以及《风险申明书》。

  三、签约

委托人汇款后,须即时通知我司,并将汇款单据、《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风险申明书》及必备证件传真到我司,待我司确认委托人认购资金到账后,即为委托人办理签约手续。需签署的信托文本包括:《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海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以及《风险申明书》。

  四、必备证件

  委托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委托人信托财产分配账户之银行存折(或相关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上述文件的,还需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若授权他人签字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经办人除需持上述文件外,还需持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


  五、信托文本的寄送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在认购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寄送《信托合同》正本两份(加盖受托人公章)。
委托人收到受托人寄送的《信托合同》签字盖章后,将《信托合同》正本一份与在公司网站下载的已签字盖章的《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风险申明书》及必备证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一并寄送给受托人。

  六、温馨提示
* 委托人应认真填写《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及《信托合同》中委托人联系地址,该地址为受托人寄送资料的依据,如有更改,委托人应以信件、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受托人申请更改。
* 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应提供受益人在中国境内银行的银行账号。信托存续期间内不能取消其预留的银行账号(机构在接受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分配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受益人在中国境内银行的银行账号)。

  七、受托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甲5号信托金融大楼
电 话: 0472-6969973 6969966
传 真: 0472-6969967
网 址: www.xsdxt.com

 

附:信托产品认购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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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甲五号信托金融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