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租用人逾期未办理退箱手续的公示
尊敬的保管箱租用人:
根据《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租用规则》第十八条内容“保管箱租期届满,如不再租用,应办理退租手续。”烦请,租用保管箱已于2011年9月3日前到期但未进行退箱的租用人在公示期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我公司对逾期未办理退箱手续的客户不再收取逾期租金,客户交还保管箱钥匙后,可凭保证金收据取回保证金,包头本地的客户可直接来办理,异地的客户如箱体内已无存放物品,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保管箱钥匙和客户本人签字的“退箱申请书”寄回,我公司将保证金转入客户指定帐户,对公示期后仍未办理退箱手续的我公司有权遵照《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箱租用规则》第十三条内容进行处置。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内,欢迎保管箱租用人以来电、来访的形式进一步核实本人名下保管箱租用情况,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新时代信托的信任与支持!
公示电话:0472—6969965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甲5号信托金融大楼
邮政编码:014030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1日
2012年3月31日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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