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10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清算报告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简介
信托计划名称:新时代信托·蓝海10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7年10月13日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76,900,000.00元
信托计划终止日:2018年10月13日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信托加入日后满 1年之对应日后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信托受托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
第二部分 信托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一、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
新时代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以实现受益人收益的最大化。
第三部分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一、信托计划终止
依照信托合同约定,该信托计划到期清算,本信托于2018年10月13日终止。
二、信托财产的清算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新时代信托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披露。
第四部分 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本信托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资金本金76,900,000.00元,支付受益人税后信托收益5,705,279.83元。
本信托支付税后信托报酬282,329.68元,支付保管费7690元,支付增值税及附加156,700.49元,项目信托费用总额为以上三项支出总额,金额为446,720.17元。
第五部分 声明
至2018年10月13日,新时代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的运作,并依照《新时代信托·蓝海10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收到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之日起10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新时代信托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新时代信托·蓝海10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