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
尊敬的自然人投资者:
自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新时代信托”)依法被接管以来,我公司自然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化解,一直是重要的风险化解工作。为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经慎重研究,我公司将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受让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以下简称“信托受益权”)。
我公司综合考虑公司资产状况、全体投资者的存续投资本金规模等因素,确定受让方案、核定收购价款。受让方案已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收购价款按投资者直接投资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投资本金金额,或通过“新时代信托悠悦理财规划单一资金信托”“新时代信托悠享养老规划信托”投资的底层信托计划中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投资本金金额,分为四档、每档分别对应一固定比例累进计算,具体如下:
序 号 | 投资者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本金金额 | 计算比例 |
第一档 | 300万元以下(不含) | 80% |
第二档 | 300万元-600万元(不含) | 70% |
第三档 | 600万元-1000万元(不含) | 60% |
第四档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 |
如投资者接受我公司的受让安排,需与我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向我公司转让其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对应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我公司不接受信托受益权部分转让,且不接受有保留或附条件的转让;我公司将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投资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信托受益权转让至我公司后,我公司将享有对应信托计划的全部权利,投资者不再享有受益人权利。与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相关的转让价款具体金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各方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具体内容,以我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约定为准,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投资者亦有权利拒绝向我公司转让并继续持有信托受益权,我公司将根据信托计划风险处置实际情况(具体情况请投资者关注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完成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分配工作。
考虑到投资者认购的信托计划底层资产状况不佳,而我公司本次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案清晰、价格合理、付款周期短,是投资者尽快退出、避免损失扩大的较好路径。请各位投资者审时度势,珍惜转让机会。我公司将积极做好转让方案的解释说明工作。《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签署安排,请见《关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信托受益权签约相关服务安排的提示》及我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