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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信托•【鑫业60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产品概况

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发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作为保管人,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为天津瑞志祥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瑞志祥升借款方)提供信托贷款。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拓凯经贸出质方”)以合法持有的17341040股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尔滨银行”)的股权为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且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为借款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托计划到期,由借款方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产品要素

    信托名称:新时代信托【鑫业60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期限:1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自然人以50个投资者为限,但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认购起点:100万元,超过部分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资金运用: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全部运用于向借款方提供信托贷款。

    预期收益:预期净收益率为9%/

    认购费:无

    推介期:2012210日至2012229日(受托人根据发行、认购情况可以公告延长或提前结束推介期)

3.产品功能与特点

    期限收益可观:

    产品期限1年,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为9%/年,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2.6倍左右,是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产品之一。

    安全保障充分:

股权质押担保;出质方将其合法持有的哈尔滨银行的股权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具体质押股权数,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方保证:出质方为借款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障执行有效:

1)受托人与出质方在哈尔滨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办理特定股权的质押;

2)在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若出质人不能如约履行溢价回购义务,受托人有权处置质押特定股权。如受托人主动变现质押股权遇到障碍,其有权凭质押合同的公证书及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出质人申请强制执行。

3)出质方将自愿放弃申请诉讼的权利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风险有效隔离:

    设立信托的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新时代信托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本信托资金独立性和完整性。

    银行独立保管: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作为保管银行。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哈尔滨银行19972月成立,是近年来崛起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一家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位于哈尔滨市。现有天津、成都、沈阳、大连、重庆等12家分行,在北京、深圳、吉林、甘肃、重庆及黑龙江等地设立了20家村镇银行。截至2010年末,资产总额1271.70亿元,存款余额1128.92亿元,不良率0.79%,实现净利润13.07亿元,盈利能力在黑龙江省位居前列。按照中国《银行家》杂志统计,哈尔滨银行综合实力在全国800亿元以上资产规模城商行中排名第9位。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哈尔滨银行现已成为一家治理规范、资本充足、特色突出、定位清晰、效益良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5.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简介

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921日,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环保设备,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仪器仪表。

6.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成立于1987年,20096月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并更名,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及企业融资达350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以来成功发行城市基础设施、企业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教育产业、机械制造、房地产等多个信托计划,并顺利完成到期信托计划的本金兑付及所有信托计划收益分配。

7.认购方式

    1) 委托人须遵循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认购原则。

    2) 委托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 委托人持必备证件到受托人指定场所缴款并凭缴款凭证填写合格投资者尽职调查表以及签署相关信托文件。

    4) 委托人签约必备证件:

    委托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缴款凭证复印件。

委托人为机构,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以及缴款凭证复印件。

    8.联系电话

 4008198855

 

特别声明:本资料仅为宣传用品,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委托人、受托人权利义务以《新时代信托【鑫业60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为准,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信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