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蓝海17号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新时代信托·蓝海17号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推介书
1. 产品简介
信托产品名称 |
新时代信托·蓝海17号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受托人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5000万元 |
信托期限 |
信托计划期限为1.5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
认购起点 |
人民币100万元起,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投资者资格 |
合格投资者(个人或机构均可) |
预期收益率 |
A类: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9%/年。 B类:300万元≤认购金额,9.5%/年。 |
收益分配 |
信托计划到期分配收益和兑付信托本金。 |
资金运用方式 |
本信托计划项下资金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管理运用,以权益投资方式按不超过62%的折价率受让上海喜仕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80645162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信托计划到期前十个工作日由上海喜仕达溢价回购上述应收账款收益权。 |
担保方式 |
陕西蓝潼电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
保管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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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期 |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22日(受托人根据发行、认购情况可以公告延长或提前结束推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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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特点
2.1 安全稳健
2.1.1 应收账款折扣率较低
本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按62%折价率受让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时由转让方溢价回购。
2.1.2 担保实力雄厚
陕西蓝潼电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2 收益可观
本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率为9%—9.5%,与同期银行存款、国债等产品等相比,作为期限较短的产品而言,收益可观。
2.3流动性高
本信托受益权可依法转让和继承等,手续简便。
2.4 监管严格
信托资金封闭运作,并委托合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本信托财产的保管行,负责监督信托资金的使用和保管,以保障信托财产的安全。
2.5 风险隔离
信托财产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相隔离,不因保管行、新时代信托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产清算的影响,实现了风险隔离。
3. 受托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2009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是全国保留的59家信托公司之一,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2004年以来成功发行城市基础设施、企业股权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教育产业、机械制造、房地产等多个信托计划,先后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企业建设项目筹融资达350多亿元人民币,并顺利完成全部到期信托计划的本金兑付及所有信托计划收益分配。
4. 投资人认购须知
4.1 投资者须遵循“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认购原则。
4.2 投资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且符合有关法规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4.3 投资人持必备证件到受托人指定场所缴款并签署相关信托文件。
4.4 投资人签约必备证件:
4.4.1 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4.2 投资人为机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请您全面阅读并理解本信托计划有关文件及其风险收益事项,独立做出是否投资本信托计划的决定,本推介书的内容不构成合同要约,本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投资、权利义务均以您签署的信托合同为准※